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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嫌民事诉讼,是否会坐牢,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不会坐牢,只有刑事诉讼中需要承担坐牢的风险,民事诉讼中需要承担的是侵权的赔偿责任。
而在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中,则需要承担双重的责任,在结束民事侵权的赔偿后,可能对刑事责任有一点点的减轻,但是并不会免除应当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二、什么类型的案件之后不能起诉?新什么类型案件之后都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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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三、如何起诉后追诉,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起诉后追诉的方法与起诉的过程是一样的,不过追诉应当有相关的时效。依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四、审查起诉会不受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审查起诉会不被起诉的条件是证据不足或者需要补偿侦查等。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等。对于不起诉的,接到通知后公安机关原则上要释放当事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五、涉外诉讼有什么特别规定
涉外起诉的特别规定如下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办理。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六、涉外起诉有什么规定涉外起诉的适用法律和程序
涉外起诉的特别规定如下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办理。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七、申诉泄露个人信息去哪报警,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个人信息泄露去本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对于报案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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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八、民事诉讼异地起诉的规定
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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