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阿勒泰律师如何?

阿勒泰律师如何?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阿勒泰律师如何?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上海敲诈勒索罪律师收费,上海敲诈勒索罪律师哪个好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三、勒索敲诈勒索敲诈怎么定性,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勒索敲诈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并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四、监察委员就业回避律师的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监察委员就业回避律师的规定是所办理的事项与本人或者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情况之下,应当回避。并且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调查检查的过程当中是不能够少于两人的,同时是需要佩戴标志并且出示证件。

五、敲诈勒索罪怎么定罪的,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好,关于“敲诈勒索罪怎么定罪的,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六、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

敲诈勒索罪认定关键是区分威胁和要挟(即胁迫)方法,威胁和要挟方法有以下特点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步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七、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啊?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八、律师在侦查阶段起什么作用,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
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的起点,证据的收集、整理、固定基本上都在这个阶段完成,非常关键,往往可以决定一个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可以说,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如果没有辩护律师介入,就像一个病人到了医院后,没有医生救治,后果可想而知。具体来说,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1、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防止侦查机关违法办案。

2、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初步辩护意见。

3、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形成初步辩护意见。

4、会见犯罪嫌疑人,全程了解侦查机关的讯问活动,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

5、会见犯罪嫌疑人,转达家属的关怀和问候。

6、会见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陪同他们度过最艰难的阶段,帮助他们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7、对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代理申诉和控告。

8、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九、现在在拘留说二兄弟怎麼请律师好,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阿勒泰律师如何?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法律知识

  • 构成过失犯罪要满足要素是什么
    一、构成过失爆炸犯罪要满足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过失爆炸行为的具体表现
    2025-11-29 0次阅读
  • 如何界定和追诉持有伪造犯罪
    一、"伪造发票犯罪界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在查处出售非法制造发票、逃税等涉票违法行为时,经常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住所或者交通工具上查获大量的假发票,这也属于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查明被告人持有这些伪造发票的目的。如果能够查明嫌疑人持有这些假发票的目的,就可以按照出
    2025-11-29 4次阅读
  • 关于盗伐林木犯罪司法解释该怎么样规定?
    一、盗伐林木犯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擅自砍伐国家、集
    2025-11-29 2次阅读
  • 2023年,共同犯罪有中止情形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2023年共同犯罪有中止情形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共同犯罪有犯罪中止。全体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以后,对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进行劝说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了劝说,在能够继续
    2025-11-29 2次阅读
  • 最高法拐骗儿童犯罪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一、最高法拐骗儿童犯罪解释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15.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
    2025-11-29 5次阅读
  • 关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判定和认定难题及规定探讨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判定难点是什么 1、罪与非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时,主要是把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本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如果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的不是暴力行为而是胁迫或其
    2025-11-29 2次阅读
  • 帮信罪属于刑事犯罪吗?
    当事人涉嫌帮信罪是不同于诈骗罪的,二者在侵犯的法益上、客观方面、是否是主观故意的行为等都是有着非常大的区别的,出现实际的案件之后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到底属于哪一类的犯罪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5-11-29 2次阅读
  • 过失决水罪如何认定,过失行水罪刑事处罚,过错水罪刑事责任
    一、过失决水罪的刑事处罚,过失判刑? 关于过失决水罪如何认定的回答如下  (一)过失决水罪与自然水灾的界限前者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引起的水灾,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自然水灾并非人为的水灾,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造成。如山洪爆发、雨水过多、河堤决口、地震等原因造成的
    2025-11-29 2次阅读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追诉标准和立案追诉标准探讨
    根据多个,可以概括为 article title: "关于破坏交通设施过失行为的法律制裁"。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legal consequences of negligence in damaging transportation infrast
    2025-11-29 6次阅读
  • 非法经营罪好律师在哪里?
    、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
    2025-11-29 2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孙兆鹏
上海市-上海市-
在线咨询
朱佩为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在线咨询
张睿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在线咨询
孙博峥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
在线咨询
杨晓霞
上海智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