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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不动产权证与他项权证之比较
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不动产证。不动产权证包括他项权证吗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哦。
二、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证不同称谓下的不同意义
1、 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更加详细,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
2、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上述是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三、他项权证书有哪些?
不动产权证是一种房产的权利证明,他项权证是一种用于抵押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主要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使用期限等具体。他项权证主要包括他项权利人以及他项权利等。
四、《不动产证是否是一种永久产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解析】
不动产证是否属于永久产权,应视不动产证登记的而定。
如果房屋产权证,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产权。
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最高年限限制。
但是,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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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五、不动产权证只写个人名字,不写房产证,能证明他是个人吗?
对于普通人来说,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主要的部分。房产的归属会因出资人及婚前、婚后购买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婚前个人全资购买的房产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不管不动产权证上署谁的名字,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按揭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首付部分会被认为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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