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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缴纳税款最新规定

延期缴纳税款最新规定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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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避税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

一、未按时缴纳税款的滞纳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具体是: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单位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二、延期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

十种情形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同样,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金。

仍沿用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第五种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六种情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

2004]536号)明确,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凭证)的企业,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各地税务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种情形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9]6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于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办法》的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而对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八种情形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684号)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九种情形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规定,对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第十种情形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明确,在判定缔约对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其代理人应向税务机关声明其本身不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一旦通过信息交换可以认定代理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税务机关可改变此前的审批(即批准相关税收协定待遇),向原受益所有人补征税款,并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税收征管法》 第五十二条
[1]《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三条
[2]《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1]《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三、企业所得税能否延期缴纳?

企业所得税能申请延期缴纳,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四、增值税延期申报处罚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存在延期申报增值税的行为,需要对其处行政罚款,并要求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税款,若是情节严重,构成偷税漏税的,可以按照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五、"補缴税款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不是所有的补缴税款都需要缴纳滞纳金。
一、应加收税收滞纳金情形

1、税务机关在追征期内追征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含追征期延长到五年情形;

2、税务机关追征偷、抗、骗税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4、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5、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6、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7、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8、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9、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10、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加收滞纳金。
二、不应加收税收滞纳金的情形

1、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2、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3、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5、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6、申报期内更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

7、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8、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

9、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10、特别纳税调整补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入库不收滞纳金;

11、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六、补缴税款的滞纳金计算方法

1、滞纳金=未按期缴纳的税款×滞纳天数×万分之五。

2、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3、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七、纳税人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八、延期缴纳税款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必须有特殊困难,并导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等正当理由。这里的“特殊困难”主要包括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意外事故,足以影响正常缴纳税款的;国家调整经济政策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直接影响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资金困难或短期货款被严重拖欠,而无法按期缴纳税款以及其他经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特殊困难。 纳税人申请延期纳税需在申报期这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注明延期缴纳税款的税种、税额、所属时间、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以及申报延期纳税的原因,并附送与原因相对应而言的有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对延期纳税的申请表及附列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在申报期之前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批准的延长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九、"税务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解封纳税人的税款保全措施?"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十、自查之前年度纳税情况,补缴少纳税款,交滞纳金吗?

要补滞纳金,但无罚金。rn希望帮助到你。

十一、月薪6000元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吗?扣税比例如何确定?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所以,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十二、消费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

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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