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破坏财产罪法院会判执行吗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判执行否...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1]《刑法》 第三十六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的司法解释
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三、有关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引用法规
[1]《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2]《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3]《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4]《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