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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法律援助律师一种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支持的律师职业。
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二、法律援助律师是法院指派的吗?规定是什么?
1、民事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提交相关材料,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批准后指派律师无偿代理案件,一般法院不会主动指定律师作为代理人,另外的情况,可能是法官和律师有不正当交往,法官指定律师,是违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法院应该指定律师辩护。
2、针对援助律师是法院指派的吗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三、法律援助是律师还是工作者的规定
律师解答
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有,法律援助是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条
[1]《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四、个人是否可以调取酒店监控录像?律师可以吗?没有报案警察可以查吗?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酒店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或者电子(主要区别在于载体是光盘还是移动存储设备),是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但是调取过程必须合法。公共区域的监控录像由政府或者公用事业部门管理,个人无权随意调取。因为录像可能涉及隐私,法律保护他人隐私,不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不允许当事人查看。因此,当个人需要查看公共区域的时候,应该和当地警方联系,然后由警方出示《调取证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进行调取证据。或者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职权调取监控录像。如果录像有一方出轨的记载,可作为其出轨的证据之一。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五、"律师介绍人应负何种责任?"
第一,报警。第二,向法院诉讼,需要具体认定你方和工程方以及介绍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工程方如果明知你方是工程的事实上施工方又无和居间人签订合同,你方有权直接只诉讼工程方,要求工程方支付工程款,否则,吃亏的就是你自己了。
六、"律师咨询我家是乡村,不交协议是否有效?"
会的。出事了,你要承受职责。最好不要去代替。 能够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能够电话询问或见面详谈。
七、法学领域的常见职责划分
如有需要可来电询问,我的工作时间网络询问星期一至星期日早8点到晚9点。电话询问星期一至星期六,早8点到下午5点半,中午12点到下午13点午休。当面询问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10点到下午3点,中午12点到下午13点午休。助理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中午12点到下午13点午休。
八、国有企业临时工需要寻找律师吗?
事业单位不给临时工交养老保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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