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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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诉人、检察员和申诉人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有哪些权利?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1]《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1]《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什么刑事申诉,法律有哪些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1]《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四、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什么刑事申诉,怎么规定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1]《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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