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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框架下,死亡、残疾属于人身损害,不属于精神损害。但是死亡事实可能导致近亲属精神损害,残疾后果可能导致被侵权人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可以划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能够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框架下,死亡、残疾属于人身损害,不属于精神损害。但是死亡事实可能导致近亲属精神损害,残疾后果可能导致被侵权人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可以划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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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获得精神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相关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四、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和规定
刑事附带民诉讼中残疾赔偿金应当是实际的伤残程度来进行计算的。一般情况之下,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当中要求支持残疾赔偿金作为一种民事赔偿的请求的话,都是能够得到支持的,也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此可见,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能针对损失的财产要求赔偿,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六、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要求?
前者只牵涉民事职责,后者除了民事职责还牵涉刑事职责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
七、"如何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情况如下一、确定精神抚慰金数额1、十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2000-3000元;
2、九—七级伤残的,以3000为基数,每增加一级,增加2000-3000元;
3、六级的,
15000-20000元;
4、五—二级的,以20000为基数,每增加一级,增加4000-5000元;
5、受害人丧命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二、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原则1、多等级伤残的,以最高等级确定精神抚慰金;
2、达不到伤残的,原则上不出,确有必要给付的,不超出2000元;
3、受害人也有犯错的,依照犯错程度,相应减少,受害人对损害发生负全部职责的,在不超出10%的范围内,酌情确定。
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承受刑事职责的人能否承受精神赔偿?"
你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中精神损失都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就能算再提起民事诉讼也不予受理的哗川糕沸蕹度革砂宫棘。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就是物质损失。
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鉴于上述规定,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可以得到赔偿,但所遭受的精神损失是不可能得到赔偿的。
十、是否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本案中,你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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