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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工程项目合同项目执行的必要"
现在这个工程项目合同的概念的,具体是法治的首要前提是制定良法;合同之治,契约之理的首要要求是成立优良的合同。良法要全面、严密、适变、通达;优良的合同也应全面、严密、适变、通达。3.
2“FIDIC合同条款”现在已经存在一种典范的标准化格式合同--1913年在瑞士洛桑成立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字母简称FIDIC,Federation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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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eurs-Conseils,)历时40余年,广泛借鉴,兼收并蓄,集思广益,融会贯通国际性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而创造的“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FIDIC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孕育40余年,于1957年1月首版,现已发展到第五版。“FIDIC合同条款”时一种辩证的合同条款,拥有坚实的思维基础,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格式合同条款,很值得借鉴。
二、工程合同审批流程工程合同的审批程序
合同签订审核流程1、 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2、 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 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 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 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相关条款。
7、 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 总经理审定批准。上面就是对工程合同审批流程作出的说明,希望能有用。
三、"工程分包合同签约流程如何办理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
工程分包合同签约流程是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二、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和组织会签。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四、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四、工程项目法律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十六条
五、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性工程未签订合同施工是否非法?
不可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六、工程分包合同签约的流程
1.工程分包合同签约流程是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二、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和组织会签。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四、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
2.【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七、工程合同管理流程
1.目的 通过对工程合同拟稿、审批过程、审批权限、保管、履行、监控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减少风险。
2.适用范围 公司签署的工程施工承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工程合同类别 a)战略采购协议及战略施工协议 b)大于五万元的工程施工类承包合同,施工补充协议 c)大于五万元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d)施工监理合同 e)质量监督检验协议、安全监督协议 f)用电、用水协议 g)零星合同b)、c)项≤五万元的合同 索赔 当供方存在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或履行合同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时,向其提出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行为。
4.职责 采购管理部 经办工程合同类别中a)~e)项合同的签署并建立《工程合同台帐》,参与进行单笔大于5万元的索赔。 项目经理部 经办工程合同类别中f)~g)项合同的签署并建立《工程合同台帐》,负责合同的履行、收集索赔证据及索赔。 成本管理部 负责采购要求、合同拟稿的评审;负责合同中经济条款的履行;参与合同索赔。 法律室 负责合同稿件的法律审核;当项目经理部提出要求时,参与合同索赔。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工程竣工移交后工程合同的履行。 项目总经理 负责批准5万元(含)以下的工程合同拟稿。 工程总监 批准5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拟稿。 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授权领导批准1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合同拟稿 总经理批准30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拟稿。
5.工作程序 确定合同方 工程供方必须按照《工程采购管理程序》的规定来选择。 质量监督检验、安全监督、燃气监理、有线电视、用水、用电直接与授权或指定的单位签署合同。 其他需要与指定单位签署合同的,需得到工程总监批准。 工程合同拟稿审批 除施工报建、质量监督检验、安全监督、燃气监理、有线电视、用水、用电的合同可采用对方提供的版本外,其余文件应由经办部门拟稿,拟稿时应参照已签署的工程合同及相关案例。 工程合同拟稿必须经过审批之后方可发出。 大于五万元的工程合同拟稿审批结束,经办部门按照审批意见修改之后,再由采购管理部内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由采购管理部加盖防止换页的工程标识,记录反映在《工程合同拟稿审批表》中。 小于等于五万元的工程合同拟稿审批结束,经办部门按照审批意见修改之后,由项目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复核,记录反映在《工程合同拟稿审批表》。 工程合同编号具体按照《区域各公司合同分类编号管理规范》执行。
八、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含义1、信息指的是用口头的方式、书面的方式或电子的方式传输(传达、传递)的知识、新闻,或可靠的或不可靠的情报。声音、文字、数字和图像等都是信息表达的形式。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需要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应认识到信息也是项目实施的重要资源之一。
2、信息管理指的是信息传输的合理的组织和控制。施工方在投标过程中、承包合同洽谈过程中、施工准备工作中、施工过程中、验收过程中,以及在保修期工作中形成大量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不但在施工方内部各部门间流转,其中许多信息还必须提供给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方、设计方、相关的施工合作方和供货方等,还有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应有序地保存,可供其他项目施工借鉴。上述过程包含了信息传输的过程,由谁(哪个工作岗位或工作部门等)、在何时、向谁(哪个项目主管和参与单位的工作岗位或工作部门等)、以什么方式、提供什么信息等属于信息传输的组织和控制,这就是信息管理的内涵。
3、信息管理不能简单理解为仅对产生的信息进行归档和一般的信息领域的行政事务管理。为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和提高信息管理的水平,施工单位和其项目管理部门都应设置专门的工作部门(或专门的人员)负责信息管理。二、目的1、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的目的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2、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存储(存档是存储的一项工作)、处理和交流。
九、工程项目合同平移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不合法,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属于将项目转让,是违法的。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律师提示以上对“工程项目合同平移是否合法?”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遇到此类问题不比担心,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描述纠纷起因、经过和,以及您的诉求,我们将快速安排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工程合同转让是否合法?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中是禁止转包行为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律允许经过发包人允许的工程分包行为,但是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相关补充2黑白合同合法是否有效?黑白合同并非立法中的补充合同,应该对此进行明确区分。按法律规定,在因“黑白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十、工程安全合同的模板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施工安全合同范本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项目第二条 施工地址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执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讼。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于主合同。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第四条
[1]《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五条
[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六条
[3]《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七条
[4]《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八条
[5]《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九条
[6]《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十条
[7]《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十一条
[8]《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 第十二条
十一、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审查的主要
一、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二、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三、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四、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五、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1、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2、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六、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七、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1、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2、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八、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1、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2、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施工合同的特点决定了工程合同的特殊性,施工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由此导致施工合同高风险性,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定要做好施工合同风险防范。当企业进行施工合同签署前后,都应该仔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建立起一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才能将合同对施工工程的影响降到最低。
十二、分包合同中的安装合同范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总承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第四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第五条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第六条 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第七条 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第八条 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 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第十条 中间交工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总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听律网引用法规
[1]《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五条
[2]《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六条
[3]《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七条
[4]《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八条
[5]《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九条
[6]《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三条
[7]《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十条
[8]《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
[9]《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10]《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11]《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12]《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十五条
[13]《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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