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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开通需要律师吗
一、法律分析2、聘请律师也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保护,为了确保案件胜诉,并防止庭审中出现意外的情形,建议委托律师。
3、律师费用收取,民贷借贷纠纷一般都说不是特别高。各律师、律所收费没有具体数额。
二、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2]《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3]《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4]《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二、民间借贷开庭需要律师吗
民间借贷官司可以不需要请律师。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诉讼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当事人有权利自己进行诉讼的各个流程。1、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其中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递交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之后,人民法院会予以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然后起诉方要交纳相应诉讼费。
4、开庭进行审理。
5、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三、法律规定借条起诉需要律师吗?
一、 公民自愿写的借条有效吗?公民自愿写的借条有效,借条中注明是现金是需要有凭证,因为如果有凭证的话,那么就能够证明存在真实的现金的转款记录。对于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其计算如下1、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2、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
3、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特殊情况下,即履行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具的欠条。此类欠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点为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二、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如果没有借条,去法院起诉时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是不会受理该类案件的。此时,应该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依据所在,比如采取录音证据,或者证人的证词等。借贷案件的起诉应当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借条是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借款人一定不要因为碍于情面等原因而怠于行使这项权利,而给自己在最终债务追偿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最好要求债务人书写借条,而借条当中如果明确的说明的是属于现金交付的方式,那么应当找到相关的证人来证明,确实存在现金交付的事实,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导致之后起诉说不清楚,对方会以此为理由主张借款,根本就没有实际发生,所以会导致诉讼面临着非常严重的困难。借条的起诉是因为民间借贷方面产生一些纠纷,所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有就是需要提交证据材料,如果普通的公民对于这方面并不是特别了解的话,完全是可以请律师
帮助自己的,所以是可以委托律师。
法律规定借条起诉需要律师吗?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借钱时会写借条,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向债务人追债,追债可选择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债权人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呢?现实生活中,不少熟人之间的借款并没有打借条,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没有借条应该如何起诉呢?对于这两个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有借条的情况下要如何提起诉讼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二、没有借条应该如何起诉?
借钱给别人,碍于情面却没有打借条,最后多次讨要却无法要回,或者原先信誓旦旦的债务人现在却不知所踪,是许多借款人遇到过的问题,那么,遇到这种情形,该怎么办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呢?如果没有借条,去法院起诉时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借款事实的存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法院是不会受理该类案件的。此时,应该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依据所在,比如采取录音证据,或者证人的证词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借贷案件的起诉应当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据该意见第五条之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根据该规定,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为避免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借条是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借款人一定不要因为碍于情面等原因而怠于行使这项权利,而给自己在最终债务追偿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对方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如果您有借条,在追债时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您没有借条,您就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等方面的证据了。但是有些证据的收集并不简单,如果您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
四、民间借贷起诉需要律师吗
当然不是必须,找律师是为了从提供证据到应诉答辩都能够从法律角度考虑更专业,能够向法官提供更直接的采纳依据。从而有利于自己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五、民间借贷原告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因为有司法机关介入,所以并不需要去请律师。不过如果这个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责任,需要民事赔偿的话,是可以请一个律师的,也可以请求司法帮助。
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聘请诉讼代理人请求赔偿,在提起赔偿的同时也可以就刑事部分发表意见并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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