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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部门
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2、犯罪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二、刑事犯罪报案的地点,主要是管辖权的问题,而刑事犯罪的管辖权是有很多规定的
1、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管辖;
2、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
3、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
三、职务侵占立案情况
1、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3、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4、刑法还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5、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四、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犯罪主体
职务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
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
二、职务侵占罪的受理部门
只要到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科,说明要举报的就可以了。另外职务侵占罪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建议直接到公安的控申部门举报。
三、职务侵占罪属于公安管辖吗?
1.职务侵占罪归公安管。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经过侦查后,如果确实有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完毕后,递交检察院,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会提起公诉的。
四、职务侵占罪的管辖管辖范围和管辖标准
1、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
2、职务侵占罪指刑法第4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特殊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刑法第三章183条第1款规定的保险公司人员犯罪;关于刑事诉讼六部委规定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犯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指检察院直接侦查或直接受理的除外,显然职务侵占罪不在除外管辖之列。
五、职务侵占罪属于经侦管吗?
1、是的,经济犯罪侦察警察的简称。
2、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六、职务侵占罪的归属部门公安机关。
您好!这个是隶属检察院立案侦查。
七、职务侵占案在哪个部门立案管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务侵占案在什么地方立案管辖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应该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八、职务侵占罪受理部门
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受理
九、职务侵占犯罪属于经侦管吗?
职务侵占罪属于经侦管。经济犯罪侦察警察的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2]《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3]《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十、职务侵占罪是否可以和解?和解的条件有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33万元,属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徒刑;超过100万元的,属数额巨大。如果积极退赔,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上,并宣告缓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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