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律师能否以有罪辩护无罪?
【问题解析】1、可以。辩护人的责任是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所以即使被告人当庭认罪的,只要辩护律师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辩护律师依然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坚持做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二、律师能否为有罪辩护无罪?
【问题解析】1、可以。辩护人的责任是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所以即使被告人当庭认罪的,只要辩护律师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辩护律师依然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坚持做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三、律师辩护是否能够减轻罪行?
可否能减轻,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律师的业务本领及敬业精神只是其中一个要素。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四、律师能够同时为有罪和无罪辩护吗?
《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也就是说,对定罪和量刑的调查,质证和辩论,是独立的两个部分。而且在逻辑上,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之后,是如果法庭依然认为当事人有罪,那辩护律师就顺势提出相关罪轻的辩护意见,这种在辩护逻辑上也完全行得通,本质上并没有什么矛盾之处。因为不管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最本质的目的就是实现有效辩护。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被多数国家认可,我国亦不例外。从做人和法律人员的意识来说,这位律师前辈恐怕存在做人失误和判断失误。这样的案件,一开始接触就应该了解了其中的不明朗之处,作为法律人员,他应该意识到可能的和风险。这种情况下,明白自身实力可能优于对方并在论辩资源上造成不平的他依然为辩护方辩护,这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同时,如果是说希望提高威望值和经验值,也不是只有一个案件可以选择。至于说到他的悔恨和职业,我想说的是,就算他不问,就可以保证日后事情不东窗事发吗,如果到时候出现那种情况,他依然会陷入同样的境地。而且在我看来,他所承受的道德痛苦,在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庭的痛苦相比较,并不算什么。我并不认为他存在的过错或者他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做人失误的这位前辈似乎还没有明白一些事情。你提到“辩护必须建立在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之上,但不要企图去知道客观事实。”这句话里包含的原则我并不是太同意。身为辩护方,了解客观事实不是自身的职业要求,但是,在选择辩护前,应该先了解案件,特别是一些严重的案件。而在辩护过程中,如果意外发现客观现实和法律现实存在巨大差距,而导致的后果又非常严重,这时候,应该放弃辩护身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诉法解释》 第二百三十一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