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离婚后财产保全是需要注意

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离婚后财产保全是需要注意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离婚后财产保存需要注意什么 本文介绍离婚是否需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离婚后财产保全是需要注意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后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

本文介绍离婚是否需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有一方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中,诉讼保全申请却很难得到法院的批准。主要原因在于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条件过高,当事人无力承受。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保证人的方式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就是同意了,在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人能顺利找到愿意为自己担保而且法院也会认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呢?那么,剩余的方式就是当事人必须提供金钱担保或者物的担保。夫妻双方结婚一段时间了,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好不容易才积累了一点财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以及其他。这些存款肯定会以个人的名字存入银行,而汽车、房产也有很多情况登记在个人的名下。一旦夫妻感情恶化,则表面上的财产所有权人就有转移这些财产的可能。而这些财产一般都是在婚内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转移了,对方要主张权利的时候,这边可以来个死不认帐,就是认帐了,那执行也是个问题。所以,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就非常必要。笔者认为,针对离婚诉讼,法院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可否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就财产部分进行基本的审查,如果能基本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了,那可要求当事人提供很低比例的担保或者不需要担保就采取保全措施?法律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在这个问题上来点灵活变通,拘泥于法律的死硬规定只能让诉讼保全这一成为空谈,绝大多数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真正的维护。二、离婚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财产保全的程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离婚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不离婚的情况下怎样进行财产保全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93条

四、"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保全需要担保人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由此可以看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危及子女抚养教育、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财产问题。如果这种情况紧急、迫在眉睫,则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是必须提供一定的相当保全财产的担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93条

五、"离婚时,财产保全需要注册银行账户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不知道被告的财产信息就不可能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方法步骤  一、向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提供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六、"诉前和诉后财产保全都需交纳保全保证金吗?"

是的,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财产进行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离婚后财产保全是需要注意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离婚法律知识

  • 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离婚后财产保全是需要注意
    一、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离婚后财产保存需要注意什么 本文介绍离婚是否需要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
    2025-11-29 2次阅读
  • 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的人民法院。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6.依
    2025-11-29 6次阅读
  • 大田县离婚咨询?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2、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
    2025-11-29 3次阅读
  • 在外地离婚怎么起诉
    一、民法典规定的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吗 可以。起诉离婚,可在外地起诉。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可以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异地起诉。法律依据
    2025-11-29 19次阅读
  • 家庭财产纠纷法律咨询费用
    一、定金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婚姻家庭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何呢?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025-11-29 2次阅读
  • 江区打官司怎么办?
    您好,关于“离婚官司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打官司的时间要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般来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种案件打官司要多长时间是有明文规定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
    2025-11-29 2次阅读
  • 离婚协议法律效力问题新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2025-11-29 3次阅读
  • 上虞离婚咨询
    一、上虞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这属于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025-11-29 14次阅读
  • 去哪提起诉讼?
    律师解答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前往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2025-11-29 2次阅读
  • 审理离婚案件,哪些情形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破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哪些情形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025-11-29 3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离婚律师
张云波
山西屹博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太原市-
在线咨询
范望平
浙江靖霖(绍兴)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
在线咨询
刘丰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在线咨询
朱佩为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在线咨询
高林伟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