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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有一套格外的房子,夫妻有两套房离婚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要分割房产的,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4、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共有,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如果两套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价值相当的,离婚时可以约定一人分得一套。
二、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夫妻借名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
“借名买房”,顾名思义是真实买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以自己或不愿以自己的名义购房,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行为。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是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名买房,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产所有权人是
“名义产权人”,而实际出资人则是“实际产权人”。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我国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说法律是保护这起交易的。这样的话,实际产权人的权利不不能得到保障了。发生“借名买房”纠纷时,要分情况考虑。如果有约定借名协议,依照借名协议上约定的房屋所有人。房屋所有人为夫妻双方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为夫妻一方时,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有例外,如果为夫妻一方时,但购买房屋的费用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缴纳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那么,“借名买房”的协议要如何约定?换句话说“借名买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存在借名买卖协议借名买卖房屋协议的本质是当事人之间对房屋所有权归属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其法律性质是房屋所有权信托管理合同。“出名人”作为登记所有权人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借名人”作为实际买房人对登记所有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提起合同之诉。审判实践中,借名买卖协议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最核心的基本要件。
二、“借名人”为实际出资人并履行了相应出资大多数借名买卖关系中,“出名人”只负责付出“名义”,实际出资义务由真正买房人负担。也有部分借名买卖协议中约定实际买房人履行部分出资或者分期出资。虽然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但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履行了全部出资或相应出资,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三、房屋由借名人实际控制使用对房屋有刚性需求而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居住,而希望通过他人名义购买低价房屋的投机者购房的目的主要是出租。房屋由谁居住或出租,决定了谁对房屋进行实际控制。在审判实践中,“借名人”自行居住房屋或对房屋进行出租取得收益,也是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重要基本要件。
三、离婚如何分财产,房子是丈夫的名字夫妻一起还的房子贷款妻子能分吗
一人买房共同还贷离婚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协商分割为优先原则,双方协商不成,且该房屋系一方婚前签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由法院判归登记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四、婚后由男方父母首付,男方贷款,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分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的三分之一产权为夫妻俩的共有财产。
父母给孩子卖房时应注意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小辈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办产权证之前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产权证之后或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的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
2、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
男方婚前承租一套公房婚后将公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下使公有住房转为个人产权房但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仅男方一人。夫妻双方面临离婚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如何分割?
《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承租”的内涵是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单位福利政策分配取得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使用权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人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购房财产份额不等
例如夫妻俩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产权证上载明男方的财产份额为60%女方的财产份额为40%;现夫妻俩面临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
这涉及到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并规定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夫妻共有财产制。把握夫妻财产约定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该书面形式是明确的、惟一的。
在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份额说明男女方对夫妻这一特定的财产即该房屋已经事先有约定。因为之所以产证上会明确房屋的份额房产交易中心是依据办产证时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来加以注明的。如果夫妻婚后购房产权证的权利人记载在男方一人名下如事先没有明确、惟一的书面约定该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
4、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偿还
比如说丈夫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50%以抵押贷款50%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妻子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而产权证则记载在男方名下。
引用法规
[1]《解释(二)》 第十九条
[2]《解释(二)》 第十九条
五、夫妻离婚房子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就是根据以下来写的! ××,男,××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我俩于×××年××月××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年××月年购得位于××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平方米,为××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年××月属××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市××区××××),二室一厅,××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另一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年××月××单独付钱购得××轿车一台,机动车登记号×××××××,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所有权。 四、××××年××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另一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五、将来××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单独所有。六、夫妻离婚拆迁房子过户给孩子,如何分
不能分割。
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
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七、婚前买的房子,只要男方名字,婚后俩人共同还贷款,离婚的话该如何分
你好,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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