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车祸全责对方不给医药费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关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先由伤者垫付,之后可以起诉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发生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保险公司先承担保险范围内的赔偿,不足部分由当事人继续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办
1、车祸对方全责不给医药费的,可以先由伤者垫付,之后可以起诉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发生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三、车祸肇事者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车祸肇事者全责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应立即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依据责任承担民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四、车子将行人刮伤,经交警认定车方负全责,但车方不出面付医药费怎么办?
1、你们需要先积极进行治疗, 等出院以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等, 以免超过时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如果对方提起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可能丧失了胜诉权.
3、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鉴定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五、出车祸对方责任医药费怎么办?正文出车祸对方的责任医药费用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先报警,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负有责任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如拒不赔偿,受害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 第二十二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 第二十二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赔偿义务发生时,可以立即履行,也可以约定在保险责任期限届满时或者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如果车祸全责,对方不给医药费,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医药费。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医药费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赔偿款项。2. 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3. 向保险监管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其承担赔偿医药费用。4.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祸全责对方不给医药费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