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房产继承公证可以找律师办吗?不去公证处办
不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公房承租人如何确定?公租房可继承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3、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异议为由不予变更,所以就一直拖着,到底谁是承租人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二、公房可以继承吗关于公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公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从法律上讲,公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三、公房可以继承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公有住房,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另外要特别注意,如果公房被拆迁时,承租人死亡且无共同居住人,则该公房的动迁安置补偿款由承租人的继承人所有。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四、房屋继承纠纷可以诉讼处理吗
房屋继承纠纷可以诉讼处理,对房屋遗产继承纠纷,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继承房产分割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如果败诉方人数较多,法院会各方所继承份额予以确定诉讼费用。法院通常诉讼标的额收取诉讼费,采用累进计算的方式。10000万元以下的,50元;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2.
5%-200元;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2.
0%+300元。 这就是继承房产纠纷律师的解答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