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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分类及简介"
关于“民事诉讼的程序有哪些,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上。上面就是围绕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共同诉讼共同要求、共同诉讼和共同诉讼法律适用。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
2.诉讼标的须为共同。
3.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
4.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三、行政诉讼能否胜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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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2]《行政诉讼法》 第五条
[3]《行政诉讼法》 第六条
四、集体诉讼一种用于解决个人、公司或集体争议的法律程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或应诉。在中国,所谓的集体诉讼就是代表人诉讼。在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没有规定这个制度。1985年发生了“安岳种子案”,安岳县1569户稻种经营户诉县种子公司水稻制种合同案,安岳县借鉴国外集体诉讼案件的经验,只由田安邦等三个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1569户农民胜诉,获得赔偿。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试行,极大地节省了诉讼当事人的成本,节省了国家的诉讼资源,方便群众,方便审判,充分地显示了它的进步性和生命力,进而导致在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了两种代表人诉讼制度,一种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种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这个制度的设立,既有立法的借鉴,又有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总结。集体诉讼的威力在于,只要有一个人发讼,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损者会一呼百应,最终导致的赔偿数量会非常惊人,如上世纪90年代赔偿金额高到数千亿美元的烟草业诉讼案就是典型的集体诉讼。在证券市场,集体诉讼也是有效的维权方式。集体诉讼状怎么写状的主要当事人之间纠纷性质以及诉讼请求来确定,通常情况下需要满足法律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五、刑事公益诉讼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刑事法律手段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列举加概括式的规定,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在损害公共利益时,才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如果针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直接请求保护个体利益,则不属于本条公益诉讼的范围,而属于一般普通民事诉讼即私益诉讼。公共利益的核心在于公共性,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尽管代表人诉讼涉及众多当事人,但受害人可以确定,诉讼目的是为维护个人利益,故仍然属于私益诉讼。二是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两类案件,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还可以实践的发展稳步拓展。鉴于民事公益诉讼还处于初步施行阶段,目前的适用范围应暂限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两类情形为宜。
六、集体诉讼如何提起集体诉讼?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集体诉讼,集体诉讼状怎么写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或应诉。在中国,所谓的集体诉讼就是代表人诉讼。在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没有规定这个制度。1985年发生了“安岳种子案”,安岳县1569户稻种经营户诉县种子公司水稻制种合同案,安岳县借鉴国外集体诉讼案件的经验,只由田安邦等三个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1569户农民胜诉,获得赔偿。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试行,极大地节省了诉讼当事人的成本,节省了国家的诉讼资源,方便群众,方便审判,充分地显示了它的进步性和生命力,进而导致在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了两种代表人诉讼制度,一种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种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这个制度的设立,既有立法的借鉴,又有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总结。集体诉讼的威力在于,只要有一个人发讼,其他所有相同利益受损者会一呼百应,最终导致的赔偿数量会非常惊人,如上世纪90年代赔偿金额高到数千亿美元的烟草业诉讼案就是典型的集体诉讼。在证券市场,集体诉讼也是有效的维权方式。集体诉讼状怎么写状的主要当事人之间纠纷性质以及诉讼请求来确定,通常情况下需要满足法律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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