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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医疗事故鉴定赔偿标准与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委托。委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
2。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等,若是造成伤残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若是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哪些方面?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制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人数不超过2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三、1.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简介2.国家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概述与重要条款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详解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国家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人数不超过2人。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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