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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行政复议法的依据和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行政复议法制定依据是宪法来制定的,在行政复议法的条款中就有体现。
2、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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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一条
二、行政复议办理流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1、提交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省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审查处理。
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本厅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审查办理。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送达。
将复议文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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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哪些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咨询解答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对收到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满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四、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来的具体行政做法,向法院诉讼原具体行政行为人的法律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做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流程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借口不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就是维持了行政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五、行政复议法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可以是我国的公民,也可以是属于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性质。当拥有申请权利的申请人,也就是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利的当事人,发生去世的情况,作为当事人的亲属最好是近亲属,也是可以代替当事人去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是本身丧失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是自身的行为能力是有一部分的障碍的情况,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代理人,也可以代替当事人,去申请行政复议。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机构,在收到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递交的申请书之后,会在七天的时间之内,将当事人的申请书副本送达到被申请人一方手中。然后属于被申请人的一方,就要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后,在十天的时间之内,做出相应的答复,然后需要向机构提供之前有关行政行为的相关资料,以及一些具体的证据。作为行政复议当中的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如果自己不能够参加行政复议,是可以采取委托代理人代替自己去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的过程当中,如果有需要的情况下,作为申请人的当事人,和行政复议当中的被申请人,以及第三人,可以在审查的过程当中去听取,这三个主体的一些意见。综合以上是整理的关于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看完之后您是否已经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了,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的知识想了解得更多,请您登录咨询相关律师!
六、行政复议法证据是什么?
(一)从证据的来源认识复议证据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材料主要来源于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收集认定的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审查该证据的真实性,从而最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双重性或中间性的特点。而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用来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也是在行政程序中已经被使用过的证据。可以确定,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具有同一性。不论是在诉讼程序中,还是在复议过程中,无非是把已经使用过的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来判断这个证据能否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二)从证据的固有属性认识复议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证据。两者都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事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执法。技术性的行政事务只能用技术性的事实材料来证明。同时行政事务不仅具有技术性,而且具有行业性,因为行政部门管理的行业不同,所以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都具有明显的技术性和行业性。 (三)从证据的表现形式认识复议证据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七种法定证据形式。结合我国行政复议工作的实践,行政复议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表现形式基本相同。 (四)从举证责任、举证期限认识复议证据行政诉讼中对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作了明确规定。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最为重要的特殊证据,《行政复议法》对此也有全面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相同。 二、行政复议法证据规定的缺陷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