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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诉前是否能够申请重新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风险提示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不得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二、重新做司法鉴定流程与注意事项
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重新申请司法鉴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对于司法鉴定的不服,是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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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2]《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十一条
四、司法鉴定可以重新做吗?重新做司法鉴定需要遵循哪些步骤?
法律分析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司法鉴定可以重新做吗?司法鉴定怎么重新做?”相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会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对应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哪些特殊情况需要律师单独收费(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个犯罪事实,可以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收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投诉,按一审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规定标准的5倍以内协商确定费用。重大、困难、复杂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方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五)上述收费标准,除另有说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审查、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曾经代理过一阶段的,从下一阶段开始减半征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五、"重新鉴定是否合法?"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六、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需向法官说明,二审判决前对方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1、你可以申请要求重新鉴定,但你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允许。
2、向受理上诉的法官提交申请就可以了。
3、如果你不交上诉费,法院可以视为你撤回上诉,那么一审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
4、二审没有之前,一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他不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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