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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程序与申诉、申请再审相关法律问题

再审程序与申诉、申请再审相关法律问题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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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再审程序与申诉、申请再审相关法律问题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再审案件律师介绍刑事案件中的申诉和再审"

(一)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再审需要交纳诉讼费用吗?

申请再审需要交诉讼费。申请再审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当列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请求、具体事实和理由;

2、有效判决文件或裁定的原件或复印件。案件在二审判决或者裁定后生效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一审、二审判决和裁定;

3、证据材料。申请人认为,与申请再审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提交受理机关,并按顺序制作证据清单;

4、主要材料。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可同时提交主要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也可以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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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三、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能否提出再审申诉?

不可以,案件经过审理后当事人对审判的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十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除此之外,还有两种再审理由,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职务违法犯罪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四、申请再审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有哪些?

申请再审不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主要就是因为再审程序是不能够随意的启动的,而且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是应当再审的,也就是有法定的条件。

五、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当出现哪些事由时可以申请法院再审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为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必须经过的审理程序,不具有审级的性质,是第一审、第二审以外的检验法院办案质量的一种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次审理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再审申请的提出,并不能导致判决裁定的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1、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条

六、能否申请再审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不可以。

七、"申请再审需有证据证明可申诉"

你好,申请再审 有证据表明存在法定可提出申诉的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可以向二审法院或以上各级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以上级各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刑诉法没有对申诉时间作出限制规定。

八、"申请再审流程立案受理--立案审查"

上一级法院的申述科。

九、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申请再次诉讼吗?

1、民事案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两方为公民的案件,也能够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裁判、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裁定的;  (二)原裁判、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短缺证据证明的;  (三)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虚构的;  (四)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由不能自行搜罗,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搜罗,人民法院未调查搜罗的;  (六)原裁判、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决裂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无回避的;  (八)无诉讼做法本领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背法律限定,掠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裁判的;  (十一)原裁判、裁定漏掉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裁判、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换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做法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十、"申请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败诉方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1、对象适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对象包括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是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对于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只有四类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即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以及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

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当事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指明生效裁判存在《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所列的一种或多种情形。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再审事由,我们将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列举的十三项再审事由分为两类,即实体性再审事由和程序性再审事由。实体性再审事由是指判决或者裁定的依据存有重大瑕疵。此类再审事由的设置体现了民事诉讼追求的理念,包括以下六种①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②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⑤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⑥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程序性再审事由是指原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一般的轻微瑕疵或者被称为无害性瑕疵并不包括在内。该类再审事由主要包括以下七种①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③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④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⑤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⑥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⑦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3、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在诸如“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存在不法行为四种情形下,当事人有权自知道或者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4、向有管辖权的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原则上应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申请,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提出。

5、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审诉讼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00条
[2]《民事诉讼法》 第2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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