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及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对过失爆炸罪司法解释的回答。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二、怎样进行过失爆炸罪的法律判定
一、客体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如果爆炸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则不成立过失爆炸罪。
2、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构成过失爆炸罪。因此,后果严重是构成过失爆炸罪的重要标志。
4、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者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必须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爆炸行为引起的。这是行为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其引起爆炸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应当预见其爆炸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爆炸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公共的严重后果,但行为人对该结果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