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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认定要点及量刑标准

串通投标罪认定要点及量刑标准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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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通投标罪认定及定罪方法探讨 关于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的相关信息如下(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

一、串通投标罪认定及定罪方法探讨

关于串通投标罪如何认定的相关信息如下(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二、串通投标罪刑法规定及量刑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六条 [串通投标案]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就是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了。

引用法规
[1]《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三、串通投标罪的相关规定及立案标准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例如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行为都属于串通投标罪,应予立案处理。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

2021]23号)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串通投标罪的刑事处罚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百二十三条

四、串通投标罪认定及判决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以上就是对什么是串通投标罪怎么认定问题的回答。

五、"串通投标犯罪认定要点的几个关键方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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