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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发明创造无效宣告审查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向专利权人转送无效宣告请求的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
3、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庭审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负责对无效宣告请求正式审查。审查主要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最常见的无效理由有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的规定。即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
4、合议庭审查组在审查过程中,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5、合议庭审查组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决定书一般有3种。一是维持专利权有效,二是宣告专利无效,三是宣告专利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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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65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22条
[3]《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23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容易通过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1主题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保护客体;
2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
3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简要,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4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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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1]《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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