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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别及邻接权包括具体权利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著作邻接权著作权法上的权利
1、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以及专有出版权。
2、表演者权。
3、录制者权。录制者对自己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播放者权。
二、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如下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则多为自然人。创作,是为思想和情感寻求形式的过程,是设计完成文学艺术形式的行为,是从构思到表达完成的过程。而构思主要是一种内心活动,所以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惟一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事实 作者。而邻接权作为一种传播权,其主体多为新闻媒体等组织或法人。
2、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例如某甲录制歌星某乙的唱片贩卖,获得利益,那么邻接权保护的就是这些“利益”。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则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
4、邻接权的权利范围往往是法律规定的有限几种,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则非广泛,法律在列举了很多种使用作品的方式后还规定了概括性条款,即“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邻接权的行使也要受到作品著作权人的制约。例如,表演者表演作品,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但如果被表演作品的著作权人不同意,表演者的这种许可就是无效的。由此可见,传播者享有的邻接权,更多的是一种禁止权,即有权反对他人在未经授权的著作权人的配合。而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则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
六、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著作权与邻接权有下列区别1、权利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造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作者创作作品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或者是著作权合法的承受者,如作者的继承人。邻接权的主体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等,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其权利产生的依据是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付出的不同于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
2、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权利的不同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和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邻接权的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邻接权的因传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我国著作权法,表演者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等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享有播放、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制作的节目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对作品的修改权、出版物装帧形式的专有使用权。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能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有哪些区别?”相关。您头疼的事正是我们擅长解决的事,以上问题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听律网专业律师为您排忧解难。相关补充1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哪些?专利权和著作权的区别如下
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不同。著作权的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不包括人身权。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如前所述,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相关补充2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呢?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如下(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七、"附属权著作权中的一种特殊权利"
在国际惯例中,图书出版者通过订立出版合同,不仅获到图书出版权(图书形式的印刷复制权和发行权),而且还常常获到可能影响图书出版的其他权利,以便控制有关作品的其他分别方式的使用。这些权利由于通常附隶属图书出版权,因而被称为附属权。rn 附属权通常包括rn(一)一期刊载权,即许可他人在一期报纸、杂志上刊载作品的部分篇章的权利;rn(二)连载权,即许可他人在图书出版之前或之后在报纸、杂志上连载整部作品或其中部分篇章的权利;rn(三)选集权,即许可他人将整部作品或其中部分篇章编入选集的权利;rn(四)复印权,即许可他人复印作品或其中部分篇章的权利。rn 不少图书出版者认为,由于他们出版了作品,促成作品得到其他分别方式的使用,因而他们也应该获到其他一些不影响图书出版的权利。rn 在一些国家,图书出版者还能够获到下列附属权;rn(五)播放权,即许可他人在广播电视节目中朗诵作品的部分篇章的权利。rn(六)缩微复制权,即许可他人以缩微胶片形式复制作品的权利。rn(七)计量机使用权,即许可他人将作品存储在计量机存储器内,供公众任意阅读或复制的权利。rn(八)录音复制权,即许可他人以录音制品形式复制作品的权利。rn(九)电影摄制权,即许可他人对作品进行改编并摄制成电影的权利。rn(十)翻译权,即许可他人翻译出版作品的权利。rn 图书出版者获到上述这些附属权,往往并不是要自己以某种特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而是要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得到报酬。因此,严格说来,作者授予图书出版者这类权利,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许可使用,而是一种委托代理。由于上述其中一些权利作品的直接利用有关,他人行使这些权利可能对图书出版者的出版利益构成竞争,因而图书出版者要求代理行使这些权利是能够理解的。但其中也有一些权利不牵涉作品的直接利用,特别是翻译权、电影摄制权等,因而除非是委托作品,图书出版者要求代理行使这些权利是决裂法的。但在实践中,考虑到各种因素,不少作者仍然愿意将其中某些权利授予图书出版者,或者说委托图书出版者代理行使。八、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邻接权从本质上讲,是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虽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两者同属于知识产权范围。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九、邻接权不包括创作和使用权利
法律分析我国《著作权法》限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1、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出版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
2、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和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活动;
3、录制者权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的权利,录制者权的主体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客体是录制品,包括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
4、广播电视组织权也叫播放者权,是指播放者享有的权利,播放者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客体是播放的广播或电视,而不是广播、电视节目。邻接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其中人身权的保护无时限,而财产权的保护有时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律师提示以上对“著作权中的邻接权不包括什么”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回答与您的情况不符,建议您直接点击咨询按钮,听律网资深律师团队教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补充1著作权中的合作作品是什么著作权中的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相关补充2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什么呢?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三条
十、邻接权通过互联网获取他人作品的版权
法律分析《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版者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法律依据《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著作权的邻接权包括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沟通,获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包括哪些呢《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相关补充2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包括哪些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二十九条
[1]《著作权法》 第二十九条
[1]《著作权法》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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