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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关于遗嘱无效的相关事项
一般来讲,被认为是无效遗嘱的有以下几种情形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143条
二、遗嘱无效情形与有效情形的区分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无效。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执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遗嘱无效法》
订立遗嘱的民事主体未成年或者是处分的不是自己的财产此时遗嘱无效,订立遗嘱的目的,是为了使得自己在离世之后,自己的亲属可以不必为了分割遗嘱争执。故此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是必须的,一般来说,只要依据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此时订立的遗嘱就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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