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共同海损定义及构成条件

共同海损定义及构成条件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50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共同海损定义及构成条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共同海损的定义及构成条件,有哪些相关规定共同海损失的构成条件及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与共同海损相对应,并非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被称为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为了大家的利益有意作出的,而后者是海上事故直接造成的;前者应由大家来分摊,而后者应由受损者自行承担。
(二)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

1、必须有共同的、真实的危险。
所谓共同的危险,是指这种危险对船舶和货物都构成威胁,仅仅危及船舶或货物单方的危险不会造成共同海损。如天气闷热而船上的冷冻设备损坏,可能导致货物变质而船舶本身不受影响,就不是共同危险。
所谓真实的危险,是指危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仅仅是主观臆测的危险不会造成共同海损。

2、必须是有意地采取了合理的、有效的措施。

3、损失必须是直接的、特殊的。
所谓直接的,是指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如船期损失、滞期损失、市价跌落等,都不能算作共同海损损失。
特殊的,是指损失必须是非正常的。正常航行中需要作出的开支,不得算作共同海损。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二、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是双方共同的;

3、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的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的造成;

4、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的界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听律网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三、共同海损的定义及构成条件

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与共同海损相对应,并非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被称为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为了大家的利益有意作出的,而后者是海上事故直接造成的;前者应由大家来分摊,而后者应由受损者自行承担。
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

1、必须有共同的、真实的危险。
所谓共同的危险,是指这种危险对船舶和货物都构成威胁,仅仅危及船舶或货物单方的危险不会造成共同海损。如天气闷热而船上的冷冻设备损坏,可能导致货物变质而船舶本身不受影响,就不是共同危险。
所谓真实的危险,是指危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仅仅是主观臆测的危险不会造成共同海损。

2、必须是有意地采取了合理的、有效的措施。

3、损失必须是直接的、特殊的。
所谓直接的,是指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如船期损失、滞期损失、市价跌落等,都不能算作共同海损损失。
特殊的,是指损失必须是非正常的。正常航行中需要作出的开支,不得算作共同海损。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四、共同海损构成共同海损害的构成条件

专业分析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是双方共同的;

3、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的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的造成;

4、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的界定,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引用法规
[1]《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共同海损定义及构成条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呢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2025-11-29 3次阅读
  • 交通事故亡能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10次阅读
  • 车祸赔偿费用明细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13次阅读
  • 车辆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怎么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2次阅读
  • 省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5次阅读
  • 车祸有误工证明误工费怎么计算有没有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0次阅读
  • 交通事故赔偿金相关问题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金未到期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算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金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①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2025-11-28 14次阅读
  • 交通事故赔偿金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0次阅读
  •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多少一天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4次阅读
  • 交通事故一般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
    2025-11-28 12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孙增
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在线咨询
杨鑫
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泸州市-
在线咨询
马鹤萁
北京天雍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在线咨询
孙博峥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
在线咨询
董成军
陕西大图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