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江西如何辨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江西如何辨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西如何辨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江西如何识别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

您好,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点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听律网律师为您解答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限制较少。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具体处理时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法律保护。

3、适用的程序及相关规定不同。对于事实婚姻关系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各案情况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这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从这一规定出发,会得出连撤诉等情形都不会被允许的结论。

四、同居三年未领取结婚证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一、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如果符合结婚其他实质条件的,属于事实婚姻。但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不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一律按照同居对待。  二、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具体条件是  

1、时间要求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  

2、结婚条件要求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必须都已经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条件的要求。  1双方自愿结婚;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都没有配偶;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五、同居30年未办理结婚登记可认定事实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并不以同居的年限来确定,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尤其关键的是,事实婚姻的男女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成为事实重婚。

六、男女双方同居行为的界定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实质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就是事实婚姻的证明方法。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如何辨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同居法律知识

在线咨询律师
同居律师
在线咨询
黄平
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在线咨询
张莉莉
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
在线咨询
王斌
--
在线咨询
罗建国
湖南惠兴邦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