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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公司败诉股东可否要代公司偿还债务
1、公司败诉股东原则上不需要代公司偿还债务。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应当尽到忠诚以及勤勉的义务。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条
二、公司所付的债务,股东有清偿责任么?
首先,公司具有三独立,人格独立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因此一般而言,对于公司所付的债务由公司自己负责。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股东有限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的责任原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再次,如果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三、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股东可以找公司赔偿吗?
原则上债权人不能以出资未到期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有这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要求该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一、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企业破产法第35条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未到期的认缴出资将加速到期,不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因此,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经法院强制执行,已无力清偿债务,具备破产原因,债务人又拒不申请破产时,比照企业破产法第35条的规定,未到期的认缴出资将加速到期。
二、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允许股东无限期的延长出资期限,用来逃避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被要求出资的责任。认缴出资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的负债,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允许股东延期出资,实质是放弃到期的债权,公司债权人当然有权请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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