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犯罪预备阶段是不是构成正当防卫犯罪预

犯罪预备阶段是不是构成正当防卫犯罪预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犯罪预备阶段是不是构成正当防卫 1、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因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在时间上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并且具有急迫性,因此在没有发生不法侵害的犯罪预备阶段是无法过程正当防卫的。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一、刑法中的犯罪预备阶段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1、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因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在时间上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并且具有急迫性,因此在没有发生不法侵害的犯罪预备阶段是无法过程正当防卫的。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条

二、犯罪预备阶段是否可以定罪,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犯罪预备阶段是可以定罪的。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判处刑罚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五条
[2]《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三、犯罪预备阶段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1、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因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在时间上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并且具有急迫性,因此在没有发生不法侵害的犯罪预备阶段是无法过程正当防卫的。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条

四、犯罪预备阶段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1、 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因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在时间上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并且具有急迫性,因此在没有发生不法侵害的犯罪预备阶段是无法过程正当防卫的。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十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法律知识

  •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构成条件与立案标准详解
    一、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的构成条件如何确定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邮电工作人员。即国家邮电部门的干部、营业人员、分拣员、接发员、押运员、接发员、搬运员等;根据邮政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业务的代办人员,办理邮政业务时亦应
    2026-05-03 4次阅读
  • 非法采矿刑事追诉标准我国法律规定详解
    一、我国规定非法采矿案件的刑事追诉标准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
    2026-05-03 26次阅读
  • 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五类犯罪司法解释与量刑标准详解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司法解释会怎样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6.6 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2026-05-03 2次阅读
  • 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在我国追诉标准怎么办
    一、我国规定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第415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或给多人办理出入
    2026-05-03 3次阅读
  • 单位行贿罪四大构成要件与核心特征解析
    一、单位行贿罪的4大方面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二
    2026-05-03 7次阅读
  • 强迫劳动罪构成条件及法律处罚规定详解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强迫劳动罪,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构成强迫劳动罪的条件是主体为用人单位。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
    2026-05-03 8次阅读
  • 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与判刑立案要点详解
    一、如何认定和判定非法出售发票罪? 你好,法律上对非法出售发票罪如何认定的解答如下,对于纯粹倒卖发票的开票公司,其通过对外向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开票费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行为,且其主观上具有利用对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偷逃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故意状态
    2026-05-03 21次阅读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与处罚规定详解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量刑处罚方式"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
    2026-05-03 24次阅读
  • 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四个要件是什么怎么办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四个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对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既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
    2026-05-03 7次阅读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司法判定怎么办
    一、[1]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司法判定 1、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以交通工具为侵害对象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两者主要的区别是:1、主观罪过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持否定态度,或者应当预见而未
    2026-05-03 4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谭军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重庆市-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覃家亮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清远市-
在线咨询
叶建民
江苏金链子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在线咨询
王志华
山东鸿源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威海市-市辖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