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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上市公司重组并购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1.收购兼并。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并购,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既可以整合企业的内外部资源,产生规模效应,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扩大市场份额,又可以采取多样化的经营策略,以降低经营风险。
2.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并购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上市公司部分股权,从而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甚至控股股东的行为。
3.资产剥离。资产剥离是将上市公司主体中的非生产性、非经营性资产从上市公司实体中分离出来,一般由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承接,这是上市公司最为常用的利润提升方法之一,主要是将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剥离转让给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4.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是指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进行资产交换,从而提高资产质量。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这一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是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主营业务亏损或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常用的扭亏手段。
法律依据
《重组办法》第25条
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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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重组办法》 第25条
二、公司资产重组流程,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重整;
2、然后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3、草案通过后按照重整机关进行执行;
4、执行完毕或者执行终止,公司宣告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九条
三、公司资产重组,如何寻找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你好,一般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问题,第十三条修改为“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三)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四、债务重组,公司可以申请重组或减少控股权吗
专业分析引用法规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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