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有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债务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1.股东出资瑕疵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引用法规
[1《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 第22条
二、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可以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公司清算必须通知债权人。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通知、公告债权人等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公司有未结清债务是否可注销,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不可以。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且需要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四、公司清算没有通知已知债权人注销怎么办
公司在解散清算时,对公司所负债务有清偿义务,清算组应当通知各债权人尽快申报债权。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五、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可以吗
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不可以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通知、公告债权人等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3《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