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涉外专长
>
移民留学
>
你好问一下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你好问一下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03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一、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事实上,只要是行政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绝大多数都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但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条件是,有证据证明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是违法的。

二、申请行政复议条件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三、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这也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但是,因为条例对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作了细化和补充,因此,本项也可以看作是对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细化。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表明放弃了行政复议申请权利,基于行政复议以申请人的申请而启动的特点,自然也以申请人的放弃而终止。  (二)申请人本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资格消灭,没有行政复议申请资格承受人或者其行政复议申请资格的承受人明确表示或者可以依法推定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资格可以发生转移,由他人继承、代理或者承受行使。如果行政复议申请资格的移转承受人放弃行使行政复议权利的,行政复议活动自然也应当终止。其中,行政复议申请资格的移转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权利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明示的方式,即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2、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二是推定行政复议申请资格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即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的。在这三种情形下,行政复议申请资格的承受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权利,但是其长期不明确表示是否参加行政复议活动表明其并不重视行政复议权利的行使,可能会带来行政秩序的不稳定,因此,本条比照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规定,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的,行政复议终止,也就是说,一旦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机会。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维护因行政管理而形成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行政复议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达成和解,表明双方的行政争议已经得到自行解决,行政复议机关无需在继续进行审理,因此,行政复议活动可以终结。当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和解,必须是严格按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达成的。  (四)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具体来说,就是申请人被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或者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后,因申请人的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而将此前的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可以终止行政复议。主要理由一是,出现这种情况时,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已经被吸收到刑事拘留中,如果刑事拘留措施出现错误,可以通过刑事赔偿程序得到补救,可以不再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进行救济,不至于造成当事人权利无法救济的问题;二是,变更后的刑事拘留措施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与刑事侦查有关的刑事司法行为,如果再由受理变更之前的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由于有关事实和证据材料都已经相应移转,可能既不利于进行答辩,也有可能会影响刑事侦查活动造的顺利进行,所以,条例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终止行政复议。  准确理解本款的含义,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如果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前,已经有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对申请人作出了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也包括公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理),比如,对申请人实施证券市场禁人措施或者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申请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情况,因为这些行政处罚或者处理不属于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无法被变更后的刑事拘留措施所吸收,所以,有关行政复议活动并不因此而受影响,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继续审理。二是,行政复议机关终止行政复议,必须是基于有关行政拘留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能够被变更后的刑事拘留措施吸收而且已经被吸收的前提,如果有关行政拘留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能被刑事拘留措施吸收或者已经无法吸收的,行政复议还不能终止,而是应当继续审理,以防止出现申请人丧失救济渠道、权益得不到保护的不合理情况。三是,实践中,有权实施行政拘留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主要是公安机关)不能滥用本条规定,而是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绝对不能因为采取行政拘留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就将其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拘留,否则,应当作为打报复申请人的一种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是以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的一种行政救济和层级监督活动,自然也应申请人的放弃而终结。因此,行政复议终止的,行政复议机关无需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实质性审理,也不需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而是要制发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告知有关当事人其行政复议活动已经终结。它与行政复议机关最终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相同,都是对行政复议申请作出最终的实体性处理的一种法定形式。由于对行政复议申请作出最终的实体性处理是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职责,对外代表的是行政复议权的归属,而行政复议机构仅仅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内部机构,因此,不应由其制发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而是应当由行政复议机关向当事人制发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因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四、申请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申请申诉应提交的材料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二审判决书以及相关证据。申诉状的,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律师提示以上是“申请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问题的详细解答。不同律师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您不太确定,请继续咨询听律网专业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情况,我们会安排专人与您联系。相关补充1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相关补充2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哪些材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移民留学法律知识

  • 三沙与长沙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详解
    (一)计件收费标准选择计件收费的,一般性法律事务每件可在1万-10万元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1、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可按年度计件收费,每年度5万—50万元,遇特殊事项,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商定。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个人)参加诉讼、仲裁、调解以及重大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按照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应当另行收费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另行优惠收费。2、专项事务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或论证、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法律培训等,不涉及财产的
    2026-05-03 2次阅读
  • 卡免签21国清单及中国公民赴韩免签政策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2026-04-28 2次阅读
  • 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及外地子女入学政策详解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2026-04-26 11次阅读
  • 2023年旅游合同免责条款法律效力解析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2026-04-26 18次阅读
  • 签证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办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2026-04-12 7次阅读
  • 韩国旅游签证如何申请怎么办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2026-04-12 4次阅读
  • 2023年建设公路与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详解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2026-04-12 28次阅读
  • 护照办理与监护法律问题解答
    近年来兴起了一股移民留学潮,当然也产生了一些纠纷。总的来讲,遇到纠纷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
    2026-04-12 3次阅读
  • 七台河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
    2026-03-09 12次阅读
  • 防城区如何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分析(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
    2026-02-02 11次阅读

移民留学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移民留学律师
石聪华
四川天使明月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在线咨询
樊传凯
开明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在线咨询
唐建国
四川翠云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在线咨询
徐江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在线咨询
侯明惠
河北省-保定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