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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之间相互借款是否合法?
公司之间可以借款,但需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存在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2、借款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3、借款行为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借款的数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法律允许企业互相借款吗?"
1、企业之间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借款的。对于融资贷款业务,不具有贷款经营范围的企业不能从事放贷业务,企业之间借贷为违法行为。
2、但在实践中,由于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高、审批慢,导致企业因临时资金短缺而无法及时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民间借贷便提供了便捷渠道,故由于形势变迁,从法律上由绝对不认可到逐渐相对认可。
三、"企业之间能否借贷款?"
可以,但利息要双方协商
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借款的,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的扣除标准按照: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企业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一般是可以互相拆借资金的。我国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业拆借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的直接控制方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市场资金的情况,协商确定,但是资金拆借的主体仅限于金融机构,非集荣机构和个人是没有主体资格的。1、资金拆借合同的主体仅限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严禁金融机构以拆借名义给非金融机构及个人融资和贷款;
2、参加同业拆借双方必须签订拆借合同,合同包括拆借金额、期限、利率、资金用途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的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
4、各金融机构要本单位的清偿能力,严格控制拆入资金的数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听律网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
五、企业之间允许相互借款吗?
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1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六、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
法律分析企业间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但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现今的司法实践中,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应案件的实际情况,如存在上下级关系、长期业务往来关系,对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性、个别的、不以收取高息为目的的短期借款,经审查不属于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违法行为的,结合其他情况可认定为该借款行为有效。企业将自有资金出借给其他企业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所急需资金的,孳息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68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律师提示以上对“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问题类似求解决,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咨询海量在线律师。您头疼的正是我们擅长的,专业人士随时协助您正确维权。相关补充1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如下依法成立、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的借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况的借款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款合同订立的程序有
1、双方协商约定借款、还款、担保等相关事项;
2、协商拟定好合同条款;
3、查验相关证件材料;
4、当事人签字盖章。相关补充2两个公司之间可以借款吗?首先,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民间借贷无效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668条
七、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
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比较经常看到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但实际上也存在着公司的股东和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这个时候是可以按照我们法律当中的规定,要求对方打借条的,这是对于债权人的保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八、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吗?
法律分析1、企业之间进行借贷的是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借贷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2、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律师提示以上对“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吗?”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 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描述自身情况,我们有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相关补充1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一样吗?
1、两者的主体要求不同。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国家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借款方只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而借贷合同中的出借方和借用方,都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个人等。
2、两者的标的物范围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比较单一,只能是货币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则包括货币和其他“种类物”。相关补充2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如下依法成立、以书面形式签订、主体合格的借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存在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况的借款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款合同订立的程序有
1、双方协商约定借款、还款、担保等相关事项;
2、协商拟定好合同条款;
3、查验相关证件材料;
4、当事人签字盖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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