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行政复议受理时限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听律网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二、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有法律依据吗?
专业分析1.行政复议处理期限为六十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三、行政复议处理时限的规定,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四、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规定,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专业分析1、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五、行政复议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专业分析
行政复议法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六、行政复议期限延长到两个月吗?
你好,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七、行政复议时限60天受理时限包括节假日吗?
能够在90天内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八、"申请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增加证据的时限"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限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做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知道该具体行政做法之日起60日内提议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限定的申请时限超出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借口耽误法定申请时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量。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增加,该条限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限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时限的计量,依照下列限定解决(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自具体行政做法作出之日起计量;(二)载明具体行政做法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量;(三)载明具体行政做法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量;无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量;(四)具体行政做法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限定的时限期满之日起计量;(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做法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增加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增加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量;(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做法的,自证据手续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做法之日起计量。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做法,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做法。以上即为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要求的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的解答。望采纳
九、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复议期间一般为多长时间?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2]《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
十、申请执行的时限法院受理的时差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案件若干时限的限定》,严格限定执行案件的执行时限。其中第一条究限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通常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通常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时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准许。申请延长执行时限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案件若干时限的限定》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案件若干时限的限定》 第一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