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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听证条件有哪些

举行听证条件有哪些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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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行听证的条件有哪些 1.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通过公开举行听证,可以扩大影响,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举行听证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权利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条件"

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是以下条件

1、较大数额罚款;

2、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5、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

二、"举行听证的条件"

1.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

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

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通过公开举行听证,可以扩大影响,有利于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

三、"取保候审人的条件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取保候审人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温馨提示】
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四、"听证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落实阳光政府的建设,同时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对于政府工作的有时会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是人民所特有的权利,维护了各界人士参与政治生活的权益。除此之外,听证会的参与人员也主要由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员所组成。

五、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专业分析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2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4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5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6有健全的节目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7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六、再审听证程序有哪些

法律上没有再审听证的具体规定,包括听证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庭审的程序进行再审审查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最高人民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 人民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二)审阅原审卷宗;(三)询问当事人;(四)组织当事人听证。第十八条 人民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十九条 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5日前通知当事人。第二十条 听证由审判长主持,围绕申请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第二十一条 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在询问、听证过程中陈述意见的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1]《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三条
[2]《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八条
[3]《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九条
[4]《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条
[5]《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哪些事项需进行听证?"

法律分析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相关。 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惑,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描述自身情况,我们有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为您答疑解惑。相关补充1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关补充2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八、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2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4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5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6有健全的节目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7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九、行政许可听证的特征自由、透明、公正、可追溯性

1、既可以是依申请进行,也可以依职权进行2、既可以由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3、遵循回避制度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行政许可听证的特征主要包括遵循回避制度,听证申请可以由申请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并且行政许可听证可以申请,也可以行政机关依职权决定进行。听证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是与公民参政的一个重要的途径,也是政府顺应民意,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的体现。

十、行政听证流程听证会程序、听证过程及听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几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可以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行使要求听证权。如果要求听证,则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3、行政机关接受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即应组织听证。组织听证的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听证的准备阶段和听证的举行阶段。1听证的准备阶段主要作好以下工作行政机关确定组织听证后,应当指定听证主持人,确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必须是行政机关中非直接参与本案调查的人员。然后,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等事项,并将听证的有关事项通知本案的调查人员。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因此,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发布“听证公告”,载明举行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以便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申请参加听证和群众旁听。2听证的举行阶段。举行听证时按下列顺序进行调查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述自己的意见、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由双方进行质证、辩论;主持人宣布听证辩论结束,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作最后陈述。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后,告知当事人阅读听证笔录或者由书记员向他们宣读听证笔录,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听证程序结束后,由听证主持人将听证笔录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为作出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以上就是听律网小编关于行政处罚听证包括哪些的解答,行政机关作出的各项处罚及奖励都需要接受社会各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这也是行政手续、行政处理的透明化带来的便捷。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行政听证等的问题没有了解,听律网网站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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