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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建房屋能否继承?
私建房屋不能继承,因为私自建造的房屋,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是违法建筑,也办不了房产证;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如果要继承私建房屋,必须先把相关手续办理齐全,拿到房产证成为合法房产才能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二、"房屋继承公房可以继承吗?"
公房的承租权不能继承,同样因为公房拆迁所得的款项也不能算做遗产。但是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还需具体分析。在房屋有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情况下,如果拆迁款在承租人去世前就发放下来,其中一半就应属于承租人,其可自由支配,买房或去租房。承租人去世后,这一半拆迁款作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子女们有权利继承如果拆迁款在承租人去世后发放下来,那么全部拆迁款就应当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而并不是承租人的遗产,别人无权利继承。
三、"安置房能否继承?"
安置房能当遗产继承吗一般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首先是对价一致原则,即对于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对拆迁后房屋补偿享有权利,再比如私搭私建人对于该私搭私建部分的补偿享有相应权利。其次是特定指向原则,比如说特困补助应该发放给提交困难证明的家庭,大病补贴理应发放给患有大病的人、搬家补偿理应发放给实际需要搬家的人;再次照顾实际居住人原则,在拆迁补偿中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的人,是属于切实需要安置的对像,因此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优先保证实际居住人获得的拆迁款能够解决居住问题。当然在拆迁款分割过程中,法院还有自由裁量权,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拆迁款。拆迁公司情势需要给付的额外补偿款并非对被拆迁房屋灭失价值本身的补偿,不属于遗产范围;提前搬家、临时安置等其他补助费是给予实际居住人的损失补偿与奖励,与被拆迁房屋无关,这两项也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果实际居住人在居住期间将居住房屋变更为营业用房,使房屋价值增加,拆迁时获得的营业补助同样也不属于遗产范围。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房屋继承继承公证和公证遗嘱"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了房产继承公证的大部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都由法律作出规定。在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应注意问题.正确划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五、"宅基地继承和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否继承"
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证无房权证如何继承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六、乡村户口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能够继承。乡村房屋隶属集体产权,无商品房屋权,通常情况不能解决房证。城市户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不得翻建和改建。随地上建筑物的灭失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此外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乡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的。
七、"遗产继承与土地使用证"
能够立遗愿。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询问专业律师
八、继承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但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也就是说,个人承包允许继承人继续成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或法律相关的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此时不属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可以继承。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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