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票认缴后可以质押吗,股权质押后可以

股票认缴后可以质押吗,股权质押后可以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2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股票转让认缴后可以质押吗,股权转让质押后可以 您好,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股票认缴后可以质押吗,股权质押后可以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股票转让认缴后可以质押吗,股权转让质押后可以

您好,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股权质押率是多少?如何办理股权质押

1.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2月2日以银发[

200040号印发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2.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3.质押率的计算公式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

100%;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4.依照法律规定,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

5.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股权质押可以质押多少股票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一、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股权质押股票质押区别在于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票认缴后可以质押吗,股权质押后可以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股权法律知识

  • 股权分割与持股分立区分与程序法律规定
    一、股权分割与持股分立概念及差异详解 律师解答股权分割与持股分立的区别在于股权分割时,分立后的公司相互之间完全独立,在股权上没有任何联系。股权分割是现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而持股分立也叫股权分立,是股权分置,也叫股改,是指股东持有相同
    2025-11-28 5次阅读
  • 包崇锦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一、盘锦股权激励律师哪家好?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
    2025-11-28 3次阅读
  • 隐名股东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隐名出资人”态度如何
    一、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隐名股东”所持的态度 对于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可主要分两种情况来对待。⒈对于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一般是承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的。⒉而在处理公司外部的纠纷时,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的利益,则更多的体现公示主义原则,一般只承认显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应该向已公示的股
    2025-11-28 3次阅读
  • 股权合同纠纷诉讼主体该如何确定?
    一、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二、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主体 1、“股权转让纠纷”的范围过
    2025-11-28 43次阅读
  • 云台区法律咨询有哪些?
    最高院隐名股东规定是对于隐名股东的认定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与显明股东之间必须要有相关的协议,这样的话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也不能够实际的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除此之外没有相关的违法行为。
    2025-11-27 2次阅读
  • 隐名股东权利包括哪些,隐名股份股东有哪些权利
    一、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隐名投资者有哪些权利? “隐名股东” 一般不得出于规避禁止性法律规定的目的而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成为公司的股东,且, “隐名股东” 的法律地位,还需经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存在并认可。那么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哪些,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二、隐名
    2025-11-27 13次阅读
  • 公司股东可以吗股权流程
    一、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吗,股权转让的流程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
    2025-11-26 0次阅读
  • 股权质押是否可解除部分?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股权质押能解除一部分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只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就能解除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在质押申请材料中要求申请解除质押比例。股权质押解除是对已经出质的股权进行撤销,需要提交区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解除股权质押协议;原合同、章程;股权质押批复等材料
    2025-11-26 4次阅读
  • 隐瞒公司债务股权是否属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吗隐瞒债务公司股权需承担赔偿
    一、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是否属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
    2025-11-25 34次阅读
  • 股东撤资算逃出资吗?
    一、股东被迫撤资算抽逃出资吗?如何规定? 公司的股东被迫撤资的,不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之时,股东负有出资的义务,要按照公司的章程完成出资,否则会认定为抽逃出资或瑕疵出资的行为。三、1.股东抽逃出资的合法性从法律角度探讨其是否合规2.抽逃出资的法律界
    2025-11-25 21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股权律师
杨晓霞
上海智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
在线咨询
杨炜艳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在线咨询
刘丰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在线咨询
陈利厚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在线咨询
张云波
山西屹博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太原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