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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81条
二、合伙企业解散怎么进行清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1、成立清算组。
2、由清算组负责合伙企业的清算事务。
3、清算组将合伙企业财产顺序清偿。
4、公司解散。
5、由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报告。
6、办理工商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八条
三、清算公司股东同意清算吗股东同意是否清算公司,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公司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
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据此,法律并没有规定清算组由全体股东构成,也没规定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四、股份公司清算的法律依据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五、清算组可以是清算公司吗?
专业分析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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