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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行政复议可以行政复议吗,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复议须知一、申请条件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六)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七)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八)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问题回复如下 行政机关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2]《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三、行政复议是向原单位申请吗?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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