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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监护人放弃继承生效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若是遗产的监护人主动放弃遗产的话,那当事人是需要写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在正式公证之后,那其放弃继承遗产的行为就是有效的,那相应的遗产会按照法律顺序来进行继承。
二、承包人能否基于优先受偿权,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1、不可以。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案外人不能以其对该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停止执行,而只能在执行程序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优先受偿的主张。
2、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本质是以建设工程的交换价值担保工程款债权的实现,也就是说,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只是一种顺位权,不能达到阻却执行的效果。
风险提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注意几个问题
1、优先受偿的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
50%以上)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3、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支付。
5、建设工程性质适合于折价、拍卖。对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工程一般要排除在优先受偿范围之内。
三、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是法定权利吗?
优先承租权不是法定权利,优先购买权才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所谓优先承租权,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于优先承租权并没有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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