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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方式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
2、《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同时为避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因高风险所导致的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3、关于债务转移这方面还是要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来区分,因为不同的组织形式所承担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也是不同的,所以在与他人合作建立企业后,一定要决定好采用哪一种的组织形式,避免日后会发生经济纠纷问题。
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七条
二、特殊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
专业分析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
2、《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同时为避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因高风险所导致的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3、关于债务转移这方面还是要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来区分,因为不同的组织形式所承担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也是不同的,所以在与他人合作建立企业后,一定要决定好采用哪一种的组织形式,避免日后会发生经济纠纷问题。
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七条
三、普通合伙企业独立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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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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