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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收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而遗产的分配则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分析和处理。
四、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而遗产的分配则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分析和处理。
五、被收养人是否可以继承生父母遗产
法律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不对生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也不享有继承的权利。但是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同时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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