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涉外专长
>
外商投资
>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2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发展本地经济的时候,除了要在内部做好发展外,同时也离不开对外的招商引资,也就是吸引外商来进行投资。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5、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6、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8、与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9、外国合伙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0、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哪些材料,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外商投资法律知识

外商投资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外商投资律师
王群英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在线咨询
董成军
陕西大图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
在线咨询
刘迅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在线咨询
张睿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在线咨询
张云波
山西屹博律师事务所
山西省-太原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