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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村民外出务工,承包土地多年“不耕种”,还能获得征地补偿费吗?
1.需要补偿。
2.征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二、征用土地十年没有开发农民在上耕种能得到赔偿吗
1.国家一旦征用了土地,补偿给了农民,那么,土地就是属于政府的,政府会对该土地做出合理规划,或者对该片区做规划,然后招商引资或者做其他公益项目,不一定就马上征用了之后就搞开发的。之前土地补偿的时候,补给了农民,农民就会没有土地使用权,相当于把土地使用权有价给了当地政府使用,所以,以后土地怎么样使用,农民都没有权利去干涉,不会再得到补偿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三、户口不在村里,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吗户口迁移和征地拆迁有什么区别?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如果经集体同意,就算没有本村户口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四、村集体土地征收时,村委会能否分到土地征收补偿费用?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村委会能分到土地征收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五、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可否提留?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征收补偿款一般是由农村经济集体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如何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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