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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量刑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故意伤害、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量刑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并不是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形,而是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并不是一定是故意杀人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正确理解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字面理解,该条款对“致人重伤、死亡”与“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定罪处罚”并未规定为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即不能理解为致人重伤的,按二百三十四条定罪处罚;致人死亡的,按二百三十二条定罪处罚。从立法本意讲,该条款只表明聚众斗殴中出现重伤或死亡后果的,不再成立聚众斗殴罪,而应转化定罪,但具体定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应当案件证据结合刑法规定确定。
2、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定罪。在认定犯罪成立与否过程中,应在满足客观要件的基础上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考察,才能将危害归责于行为人,进行准确定罪。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应当在判断死亡是否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致的基础上,判断行为人对死亡所持的主观心态。行为人只能对有直接或间接杀人故意的行为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据此,尽管死亡是行为人所致,但不能仅凭死亡的发生就认定行为人有杀人故意。
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区分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对量刑意义重大。一是二者的法定刑顺序不同,前者是先重后轻,后者则是先轻后重,势必导致法官在量刑时的优先考虑顺序不同,难免会出现“同一事实,定罪不同,量刑亦不同”的实质不公正;二是即使二者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死刑,但由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主观罪过轻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在死刑适用标准的把握上会更严格。罪名认定正确与否,影响着死刑适用是否适当。
四、什么是故意杀人未遂致重伤?什么是杀人未竟致重伤的量刑?
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导致重伤应当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伤害既遂想象竞合则,想象竞合则一重,故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处理。未遂犯会减轻处罚,故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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