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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刚领结婚证不久,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归谁。
如果一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的,为了与对方结婚必须给的钱,就属于彩礼钱。如果不是按照当地风俗给对方的财物,是双方感情好的情况下自愿给予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钱。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二、新婚伴侣离婚,女方要求退回彩礼的
给付彩礼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看赠与相对方可以判断彩礼钱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能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彩礼钱是赠与给双方的,则该笔款项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如果证据材料证明,彩礼钱就是一方父母或一方赠与另一方的,则该笔款项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赠与行为在财产转移完成交付时已经完成,原则上无法撤销赠与,即该笔款项无法要回。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如果符合前述条件,给付彩礼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如果符合前述条件,给付彩礼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五条
三、结婚三个月,男方提出离婚,彩礼钱应该返还女方
对于结婚三个月,男方提出离婚,彩礼钱应该返还女方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您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因此,如果你们婚后已经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法律条文】:《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引用法规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四、没领结婚证有一个孩子,彩礼钱要退回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五、男女双方结婚一年后离婚,女方需要退回男方的彩礼钱吗
1、此种情况下,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法院可酌情判决返还。
2、彩礼,通常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亦称“聘礼”或“嫁妆”。性质上是一种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条件)的一种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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