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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征地违法拆迁赔偿纠纷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可以直接向征地主管单位提出赔偿申请,征地过程中房屋被违法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征地主管单位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国家赔偿申请以后,需要在两个月之内作出书面答复,申请国家赔偿时,要提供房子被违法拆迁的证据。
二、征地拆迁纠纷拒签合同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如果被拆迁人对于裁决的不服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诉讼。征地拆迁必须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执行,必须先签订拆迁合同,发放拆迁款才能够正式进行拆迁,否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三、发生拆迁纠纷怎么确权征迁,有没有规定?
征地主管部门在拆迁之前就会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问题进行调查,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都是以不动产证的登记为准的,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不动产证,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产权,在征地主管部门调查过程中,被征收人必须配合调查。
四、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这类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最高法院规定民事案由第四部分第十项合同纠纷中的第83小项。
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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