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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工地工作受伤,工地要求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赔偿工地上受伤 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二、工人工地受伤包工头要赔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
工人工地受伤,包工头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意外事件造成受伤的,包工头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的,包工头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三、在工地上受伤但对方不给报工伤该怎么办
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单位不及时申报造成无法报销的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单位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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