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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效力如何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证后效力如何法律依据是什么?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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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一、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后的效力如何,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后效力增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生前与扶养人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遗赠人死亡后享有按约取得其遗产权利的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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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1《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1《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二、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怎样有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二、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遗嘱的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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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四、怎么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定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果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解除。

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五、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效力是

1、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2、需要他人扶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分遗赠给扶养人的为遗赠人;对遗赠人尽扶养义务并接受遗赠的人为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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